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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的通知》(留金发20163152)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青年专业人员赴联合国难民署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3名青年专业人员赴联合国难民署任职,任职身份为联合国初级业务官员(P2级),任期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311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5、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6、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7、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8、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9、符合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选拔推荐

1、请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组织老师自愿报名,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各二级单位应对推荐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推荐人请于201691日—6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单位统一于98日(星期四)将本单位推荐人的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一份;(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系统生成)

2、单位推荐意见一份;(由二级单位审核签章)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5.个人陈述(英文)一份;

6.个人简历(英文)一份。

详细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岗位需求、网上报名指南等请参看http://www.csc.edu.cn/chuguo/s/419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陈伟

联系方式:8887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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